文/敖败
在野草一样的青春年华里,我喜欢“ 在路上 ”这一个词,喜欢它所传达出的模糊跳跃的、难以抗拒的吸引力,喜欢那种摇摆不定的、时刻都充满新鲜的生活状态,直至于羞愧。当人们越来越频繁地宣称自己也“在路上”并且语气里坚定地带着虔诚的、信誓旦旦的无知的时候,再想想自己的样子,那几个字便羞于启齿了。我受不了那种无知的骄傲。虽然对生活不太安分,脑子里总冲突着各种各样古怪离奇的念头,但我深知在 将来 的一段遥远的时期内,无法与迪安·莫里亚蒂或者萨尔·帕拉迪斯那一类狂热分子等量齐观。喜欢在路上,也许更多只是因为遥远。
曾经的我,突然就醒悟般地确定了自己是那种无根无凭的人,没有特别思念的谁,也不会成为谁特别的思念,换言之,对一个连祖坟都不知道在哪里的人而言,我是自由的,了无牵挂的。在那段满含着无边落寂的岁月里,我想得最多的,是遥远的流浪、漂泊,和永远没有人会为之叹息的孤独。但后来我是这样想的——我不想说自己太漂泊,这样的字眼太做作;我不希望只做过客,那样的经历不坎坷——也就是说,我似乎懂得了一种存在状态是需要表现在行动上的,不是说说而已。没有七年行走,《在路上》也不会在三个七天之内问世吧。
能够在某一个方面疯狂的人,都拥有一颗年轻的心——我是这样认为的。虽然,一直没能够看懂毕加索的画作,但我一直很喜欢这个被誉为“世界上最年轻的画家”的老头,因为他的疯狂,因为他的不停转换。换成我哪怕叫我剪去蓄了两年的头发,都会感觉于心不忍。而杰克·凯鲁亚克,被认作“垮掉的一代”的杰出代表,为了体验真正在路上的感觉,走各种各样的路,吸食各种各样的毒品,这一种疯狂,已经足以令大呼小叫的人们望尘了。我在想,在自以为悲伤绝望的时候,给我一针海洛因,我真的就敢往静脉里插吗?
多半是否定的悚惧吧,所以别以为自己真的很潇洒。
翻开这本书之前,我怀着祈祷般的 心情 设想自己一定会为故事里边所展现的生活方式而疯狂着迷,把 人生 努力地划分为繁忙而精彩的、只要过程不重结果的一段又一段,但在书的最后、在疯狂的背后,我看到更多的是萨尔的孤独和迷惘和惆怅。当他一个人在太阳下山时坐在旧码头上望着长天,心里琢磨着走过的那片广袤的原始土地、那条没完没了的路以及一切有梦想的人时,一切并不像星空那般明朗,他知道那时候“在依阿华州允许孩子哭喊的地方,一定有孩子在哭喊”,但“除了衰老,谁也不知道谁的遭遇”。
迪安虽然一直在没有目的也没有责任感地四处漂泊,但心中其实一直有所牵挂,萨尔甘愿永远只跟在有趣的人后面,真正地了无牵挂,所以卡米尔对迪安说:“我看你背旅行袋跨过轨道时,我的心都碎了,我乞求上天,让你平安归来。”而白发飘拂的陌生高老头则对萨尔说:“去替人们哀悼吧。”……也许,迪安最终会安顿下来,而萨尔将继续漫游,谁也不知道谁的遭遇。他们两个我都毫无疑问地喜欢,可我更加羡慕谁呢?对,是羡慕,而非效仿。我想萨尔最后坐在码头上时,也曾经想过吧,还剩下些什么?哪怕一直在路上,也需要一个结果。
每一种生存状态,都是在等待一种结果吧。
也不是没有想过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样的生活,在一种近乎与生俱来的自卑中,我坚信人在本质上是孤独的,没有谁能陪谁一辈子,没有谁是谁永远的唯一,一切繁华都只为了湮灭。如果生命是一段旅程,那人就一辈子都在行走,但小时候得从爬学起,到老了只剩下 回忆 ,我始终希望自己在六十岁或者更早之前死掉,是怕有一天终于走不动了。
真正潇洒的人不是完全拥有就是一无所有,我希望有一天,自己能够变得对一切都无所谓。至于生活,我希望做行走的人,也就是说,我怎么走那是双脚而不是嘴巴的事。有一天,老子出名了,再给别人说去吧。




